纳税人是税务筹划的主体。任何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税务筹划,换句话说,即任何纳税人都有选择节税的机会,企业纳税人的机会更多。
根据税收的一般原则,任何企业都是要纳税的。如果你想不纳税,那就不要成为纳税人。如果你想少纳税,那也可以通过避免成为此一税种的纳税人而成为另一税种的纳税人,或者通过减少“入税”的事项来达到此目的。由此引出几个最引人注目的问题:
纳税人可不可以摇身一变而不成为纳税人?
纳税人可不可以不成为此税(重税)而成为彼税(轻税)的纳税人?
纳税人可不可以合法利用低税率,降低税收负担?
对以上问题的简捷回答是:可以,可以,可以!
上述回答可能引起争论,在此且暂不作解释,先看看实际情况和事实。
如果你靠双手和简单的工具理发谋生,也许只要缴纳一种很简单的税率3%的营业税,用不着耗费心思去搞什么税务筹划。
如果你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上开一家四川风味小吃,税收就比较复杂。你最至少要缴纳营业税、所得税、房产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。如果你出售熟食面包,你还得缴纳计算复杂的增值税。这就不能不进行税务筹划了。
如果你要跟别人合资办一家股份公司,情况就更复杂。可能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印花税、房产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使用税等等好几种税;另外,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好还是有一部分向银行贷款好呢?这时你得斟酌一下股息和利息的税收待遇是否相同?何者更优?不进行税务筹划可能就要多付税了。
如果你是一个大的跨国公司的经理,你对税收就会有更多的考虑,否则你的公司可能要失败于税收。面对着各国的复杂税制,许多跨国公司聘用高级税务专家进行税务筹划,这已成为当前国际公司成功的一条经验。
如同收益与风险并存的道理一样,税收压力与节税利益也是并存地。一般说来,企业的业务范围越广,公司组织越庞大,经营决策越复杂,应税税种越多、缴税数额越大,那么税务筹划的空间也越广阔,节税收益的潜力也越大。
上面要纳税的事例的前提是“如果你是”,假定重来一次即“如果你不是”,那么结果就相反了,也就是你不是纳税人了,你不必纳税了。引申下来,在此按照我国现行税制,回答上面的问题。
如果你不从事生产经营,你就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纳税人,不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。
如果你从事生产经营,但你不从事产品生产或销售,你就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而只是营业税的纳税人,而不需缴纳增值税只须缴纳营业税就行了。
如果你是营业税的纳税人,但你从事的是文化体育业而不是金融保险业,你就只需缴纳3%的税而不须缴纳5%的税。如果你提供的是“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保、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”,你还可以免缴营业税。
由此看来,纳税人是可以改变的,那就是纳税人首先改变本身的应税行为。由于税负差异的存在,纳税人完全有权以自己的意愿,决定自己是成为纳税人或不成为纳税人,或成为这种税的纳税人或那种税的纳税人,或使自己适应这一税率或另一税率或者得到免税优待。纳税人的这些行为就是税务筹划。
税务筹划的大门是对一切纳税人敞开的。纳税人“摇身一变”,也许就不是纳税人了,也许就是轻税的纳税人了,税收利益就进了自己的钱包。